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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规章3】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规程(暂行)

2015-10-25  点击:[]

一、验收原则

  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严格按照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指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准确反映科技计划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二、验收组织

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主要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验收由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负责组织,聘请3-5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推选其中一名专家担任主任委员主持验收会。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采取按时段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

2、专家咨询费按300/人标准,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前交至综合计划处,再由综合计划处负责统一发给专家。

  三、申请验收所需材料

1、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攻关类、人才专项类、产业化类)(4份)。

2、哈尔滨市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

3、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

4、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其中第48页会后填写。

5、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的财务分析报告、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报告等)。资助经费35万元以上(35万元)的项目,需提供经市科技局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在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网发布)出具的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名单发布前,企业仍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助经费3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项目经费决算书。

6、根据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现场验收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

7、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类项目验收需提供测试报告的,可以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也可由所在单位出具数据测试报告;用户意见可由应用单位出具应用前景推荐意见。

  四、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后的6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延期须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提出延期申请,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验收,另行处理),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区县重大产业化项目必须经推荐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2、项目承担单位先提交1套验收材料,按项目所属领域由业务处统一受理,并会同相关处室进行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审查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反馈意见进行认真修改。

3、验收材料修改后,先提交1套给业务处,由业务处会同相关处室复核,复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按装订要求(下载)装订成册(装订份数按验收会要求提供),并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业务处,业务处在2个工作日内将装订材料移交综合计划处准备验收。

4、综合计划处在收到验收材料后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综合计划处会前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的时间、方式和要求。验收委员会审核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审验相关佐证材料,采取评议的方式,当场形成验收结论意见。

5、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登陆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网www.hrbinfo.gov.cn快速通道栏点击项目验收,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生成科技成果登记数据文件(后缀为ARJ)发送至cgdj@hrbsti.com,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4份,到哈尔滨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计划外项目,请登陆哈尔滨市技术市场网“www.hrbtm.com”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生成科技成果登记数据文件(后缀为ARJ)发送至cgdj@hrbtm.com,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4份,到哈尔滨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6、成果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办理《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登记后的科技成果可以申报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

  说明:

  为了方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市科技局开通了验收项目网上填报系统,凡是通过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签定计划任务(合同)书的项目均可以通过网上准备验收材料。具体操作程序:

1、项目申报人使用项目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验收下的二级菜单增加验收申请书,网上在线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逐页保存提交,项目单位登录进行审核。

3、科技局各级负责人审核全部通过后,项目完成人按验收装订要求准备验收材料(签字盖章),与相关业务处联系,上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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