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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1日 09:08 点击数量:

现因学生工作以及科研与项目工作需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现面向本学院本研毕业生招聘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岗位共20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辅导员助理岗位10人,主要协助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科研助理岗位10人,主要协助学院科研团队相关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大方、表述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备与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5.熟悉常用办公软件及科研相关软件,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四、招聘程序

 应聘报名→资格审查→学院审定聘用名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

2.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填写附件一:《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报名表》;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和近期全身彩色照片。如有其他相关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或科研成果证明,请提供;

3.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2685530669@qq.com。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学院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及录取

1.录用情况将在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5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聘期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考取研究生或另有就业岗位,可随时协商终止聘用合同。

(五)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聘任期间属于学校编外学院临时聘用人员。

五、薪酬管理

工资按照不低于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可先投递电子版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等材料)等),筛选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18804650602、13199440876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7日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