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务科
水利教字[2018] 08号文件
为加强实验教学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校评估中心拟开展实验报告专项评估暨优秀实验报告评选工作。
根据评估中心相关
文件
精神要求,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7-2018-2学期所有实验课程。(参评实验见附件)
二、实验报告检查及上交
1、实验报告检查:采取任课教师自查、实验中心复查方式进行。
(1)自查:任课教师按照学校要求对本人所任课程的实验报告进行检查。实验
报告与实验大纲的符合度;实验报告与实验目的的达成度。实验报告的正确性、客观性、确证性、可读性;学生对实验结果的讨论与分析的合理性;教师批改和评语的规范性和引导性;实验报告书面的整洁性等。
*特别提示:实验报告要有批阅痕迹,要有评语,有等级,有教师签字、有评价标准。
(2)复查:自查后由实验中心主任组织人员对实验报告逐一进行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2、任课教师需上交材料及截止时间
上交材料截止时间:由于实验课结课周次不同,结课后教师开展自查并上交通知要求材料,完成自查并上交材料最后截止时间:6月29日前交到院楼203。
任课教师自查后需上交材料:
(1)“附件1:参评课程表细表”中涉及课程各交二份参评实验报告纸质版,报告需装试卷袋,袋皮上贴附件2:参评实验报告明细表;如无实验报告需交情况说明(内容包涵课程号、课程名、学时、采用的考核方式及原因),任课教师本人签名。
(2)实验课教学大纲电子版(附件5:教学大纲模版)
(3)自评总结:任课教师课程实验报告进行评价分析,在肯定优点的同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形成5000字以上并附实验课程相关照片的自评报告电子版(内容参考:附件3:自评报告撰写提纲、附件4:实验报告评价表);
(4)按上交的参评实验报告,填报“附件2:参评实验报告明细表”电子版
三、学校评估中心要求评估流程
第一阶段(2018.4.23—2018.7.23):学院自评。
第二阶段(2018.8.27—2018.9.27):专家评审。
(1)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提交的自评报告进行审议,并通过抽查部分实验报告进行评估,形成专家反馈意见。
(2)各学院每门实验课程推荐两份实验报告,学校组织专家从中评选出若干份校级优秀实验报告。
第三阶段(2018.10.8—2018.10.19):成果展示。
通过多种方式对优秀实验报告进行展示,发挥优秀实验报告的示范作用。
附件1:参评课程明细表
附件2:参评实验报告明细表
附件3:自评报告撰写提纲
附件4:实验报告评价表
附件5:教学大纲模版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