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务科
水利教字〔2023〕05号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稿)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完成教学计划、实现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论证的重要依据,而且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根据。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学生通过综合运用、巩固与扩展所学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可以提高学生独立分析、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培养学生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和开拓创新的意识和精神。因此,学院各教学管理部门、指导教师及学生应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投入必要的精力,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环节教学效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重视过程管理,使学生在调查研究与查阅文献资料、方案论证与分析比较、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实验数据的获取与分析处理、外文阅读、计算机应用、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技能得到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通过对重点问题的独立钻研,使学生受到设计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和工程经济观点,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独立开展规划、设计及学术研究的开端,在充分重视学生专业能力与工程素养提高的同时,更要强调学术道德的形成,严格禁止过渡的引用和参考,坚决杜绝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要求出发,满足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二)选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实际任务。题目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不同条件而定并使其符合教学基本要求。
(三)选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题目的份量、难度应保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后能够顺利完成。
(四)一个学生一个题目,保证独立进行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
(五)课题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对学生自选的题目,学院应组织专人对题目进行审核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
(六)鼓励学生与用人单位联系,直接承担符合上述要求的实际工程和研究性题目。
三、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确定程序
(一)第七学期末,由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及任务书或学生自拟题目。
(二)第七学期末,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题目筛选审核,必要时对题目进行论证。
(三)第七学期末,各专业负责人向学生介绍本专业各设计题目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并组织学生选题。
(四)第八学期初,教学秘书将题目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
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学副院长全面负责,教学秘书、专业负责人分级管理,分工协作。
(一)学院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
2. 组织协调学院有关力量,布置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3. 负责具体安排、组织、检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4. 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院级二次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5. 组织做好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6. 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有用的信息。
(二)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
1. 布置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2. 组织本专业教师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审定题目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审定指导教师名单。
3. 定期检查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 组织本专业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5. 做好本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按要求时间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报学院。
(三)指导教师要求
1. 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由各专业安排,教学副院长审批,报教务处备案。原则上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生人数不应超过毕业生所在学院的毕业生生师比比值。
2. 依据《水利与土木工程实验教学中心教学管理办法》(水利教字[2017]08号文件),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实验系列教师将不再承担理论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任务。
3. 为保障毕业论文(设计)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学以致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需有相关行业或企业专家作为第二导师,各专业可聘请相关行业或企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等担任第二导师。第二导师原则上应由与学生就业签约(含灵活就业)的单位指派生产经验丰富的正式员工担任。
(四)指导教师职责
凡承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教师,应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还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 选择题目,拟定任务书,编写指导方案,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
2. 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学生需要查阅的设计规范、设计图集等。
3. 采取多种方式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4. 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方法与设计思想的指导。
5. 做好学生英文翻译的评阅工作。
6. 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并写出评语。
7.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评定成绩。
(四)学生工作职责
1. 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前的准备工作。
2. 既要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课题,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3. 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设计成果,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 无论校外、校内,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习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学生有事离开必须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并交至辅导员处备案。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1/3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延期毕业。
5. 在毕业论文(设计)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态度,必须按时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含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等),并保证质量。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与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是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
2. 答辩工作可聘请校内同行专家参加。如确因项目需要,必须聘请校外人员参加时,须报请院长批准。答辩前应按《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见附件1)的内容,对学生设计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答辩程序按各专业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进行。
3.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委员会评分三部分组成,比例为2:2:6,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具体的评分标准由学院根据专业选题的不同类型制定,上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被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专业学生人数的20%。
六、毕业论文(设计)总结与存档
(一)毕业答辩结束后,各专业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及毕业答辩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并于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一周内,将书面材料上报学院。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样品实物等),由各专业负责收回,并上交学院。
(三)发放毕业证之前,由教学秘书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全部合格后上交教务处存档。
七、附则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东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基本规范
附件2: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