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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教字〔2023〕 08号:关于开展教案(讲稿)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教字〔202308

 

关于开展教案(讲稿)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一流本科建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提高教师教学研究、教学设计本领,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课程教案(讲稿)检查和评优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案(讲稿)检查和评优工作的通知》,学院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承担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讲授任务的全体教师。任课教师按《附表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2-23学年度课程数据》中课程数据提交电子版教案(讲稿)或手写纸质版扫描件(如有手写教案、讲稿一定交手写版扫描文件),教案文件名统一以:学年学期+课程名+教师名+(授课对象)命名,如:20xx-20xx-x学期理论力学Ⅱ刘xx教案(工管19级);讲稿文件名统一以:“课程名+教师名”命名,如:理论理论力学Ⅱ刘xx讲稿;上交到任课教师所在系(中心)。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教案(讲稿)结构的完整性;教学设计的科学性;教学安排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创新性;教学过程的有效性;教学反思的针对性。

三、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4月~5月):各系(中心)自查自评(确定具体时间后,邀请学院督导参加指导)

2023年5月24日前,各系(中心)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按照《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评选办法》、《附表1:优秀教案评选标准》、《附表2:优秀讲稿评选标准》要求,参照评选标准,客观评价分析任课教师教案、讲稿,在肯定优点的同时剖析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方案,形成自查自评报告提交至学院教务科。

第二阶段(6月上旬):学校督导检查

学校教学督导分组对各学院实地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和指定教师相结合的办法,抽查一定数量的教案、讲稿,并与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老中青结合)座谈交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6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定

2023年6月14日前,各系(中心)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各推荐一份优秀教案或者优秀讲稿,并填写(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推荐汇总表)提交至学院教务科,参加学校教务处组织的评优工作,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评选优秀教案(讲稿)。已经于2021年参加过优秀教案评选的教案(讲稿)不得再次参评,但是该教师其他课程教案可以参评。

第四阶段(6月下旬):学校反馈交流

学校结合各学院自查情况及实地检查情况形成总体意见并反馈,同时对优秀教案予以颁发证书进行表彰并择优进行展示展览,以线下或线上方式展示交流,供教师借鉴学习。

四、相关说明

讲授学校全日制本科生课程的教师均应提交教案和讲稿,参加检查评选。

五、上报材料

1、各系(中心)自查自评报告电子版;

2、以系(中心)名命名的教案、讲稿压缩文件各一份(如:农业水利工程教案、农业水利工程讲稿)

3、各系(中心)评出的优秀教案、讲稿推荐名单(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推荐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于531日前交到学院教务科,自查自评报告纸介版各系(中心)自行保存。

 

附件1: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评选办法

附件2:东北农业大学优秀教案(讲稿)推荐汇总表

附件3:教案参考模版

  附表1: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2-23学年度课程数据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务科

○二二十六

上一条:水利教字〔2023〕 09号:关于填写2023-2024学年度第1学期教学任务联系书的通知 下一条:水利教字〔2023〕 07号:关于开展2022-2023-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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