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办及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国庆节与中秋节连休:10月1日(星期日)至8日(星期日)放假,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各路通勤车照常发车。
自10月9日(星期一)起,学校开始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实行冬季作息时间后,学校上课时间、教职工作息时间及通勤车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上课时间安排
时间 |
课程 |
上课时间 |
上午 |
第一大节 |
08:00——09:35 |
第一小节 |
08:00——08:45 |
第二小节 |
08:50——09:35 |
第二大节 (教学楼、研究生楼) |
09:55——11:30 |
第三小节 |
09:55——10:40 |
第四小节 |
10:45——11:30 |
第二大节 (其他教学楼) |
10:05——11:40 |
第三小节 |
10:05——10:50 |
第四小节 |
10:55——11:40 |
下午 |
第三大节 |
13:00——14:35 |
第五小节 |
13:00——13:45 |
第六小节 |
13:50——14:35 |
第四大节 |
15:05——16:40 |
第七小节 |
15:05——15:50 |
第八小节 |
15:55——16:40 |
第五大节 |
18:00——19:35 |
第九小节 |
18:00——18:45 |
第十小节 |
18:50——19:35 |
2.教职工作息时间安排
时间 |
教职工作息时间 |
上午 |
08:00——11:30 |
下午 |
13:00——17:00 |
3.通勤车时间安排
自10月9日(星期一)开始,各路通勤车晚发车时间调整至17:05,其中北区艺术楼东侧门、成栋主楼正门至新图书馆通勤车的发车时间调整至16:50。
4.相关要求
在国庆节及中秋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安排好值班值宿人员,落实好领导带班负责制,切实加强对值班人员、门卫和更夫的管理;保卫处要牵头做好重点部门、部位的联合检查,切实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留校学生的登记工作,加强公寓内工作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进行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的单位,要以防火、防盗、防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管理。
特此通知。
【文字来源:东北农业大学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