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解楼宇管理人员缺乏、管理难度大难题,提高学院管理水平,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借鉴“揭榜挂帅”模式,设立楼宇管护员1名,负责楼宇维护改造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发布榜单如下:
一、上岗条件
1.身体健康、有服务意愿,了解学院楼宇基本情况;
2.具有楼宇维护改造工作经历;
3.熟悉楼宇管护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维护学院楼宇的公共环境和设施;
2.负责处理学院楼宇突发安全事件;
3.负责开展学院楼宇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及时向学院反映情况、协商处置办法;
4.负责制定学院楼宇维修改造工作计划、立项与实施;
5.负责监督学院楼宇维修改造、工程验收等工作;
6.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选拔考核
采用个人自由申报、学院联评、党政联席会决议的方式确定楼宇管护员初步人选,公示3-5个工作日。
学院楼宇管护员每年年末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学院根据其工作实绩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四、工作待遇
根据学校核拨给学院的绩效津贴总额和楼宇管护员工作实效,兑现工作待遇,按月计酬,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揭榜程序
揭榜人填写《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楼宇管护员揭榜书》(见附件1),于2023年3月31日下班之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六、榜单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