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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管护员榜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5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为了破解科研实验室管理人员缺乏、管理难度大难题,提高学院管理水平,根据《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水利科字[2023]02号)文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借鉴揭榜挂帅模式,设立科研实验室管护员1,负责科研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护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发布榜单如下:

一、上岗条件

1.身体健康、有服务意愿,了解学院科研实验室基本情况;

2.具有科研仪器设备和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经历;

3.熟悉科研实验室管护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定期(每周两次)巡查学院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和环境卫生;

2.负责撰写、发布巡查周报,向科研实验室和学院反馈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

3.负责检查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负责记录违规事件和人员,向学院反馈、初拟违规处理意见;

5.负责学院科研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6.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三、选拔考核

采用个人自由申报、学院联评、党政联席会决议的方式确定科研实验室管护员初步人选,公示3-5个工作日。

学院科研实验室管护员每年年末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学院根据其工作实绩进行年度工作考核。

四、工作待遇

根据学校核拨给学院的绩效津贴总额和科研实验室管护员工作实效,兑现工作待遇,按月计酬,年终一次性发放。

五、揭榜程序

揭榜人填写《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科研实验室管护员揭榜书》(见附件1),于2023517日下班之前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六、榜单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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