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院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一等助学金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4人)
丛培海 扈鑫宇 王思婷 王世纪
国家二等助学金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4人)
刘培轩 陈星卓 陈婉婷 曲忠禹
国家三等助学金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44人)
王 俊 李世懋 舒君倩 张天鑫 陆 遥 徐先杰
王万鹏 杜鑫淼 肖子涵 李 想 张严文 周 鑫
冯志龙 邹洋林 齐艳东 刘峻林 刘明泽 徐 林
李化强 张 博 刘 爽 刘岚清 张天盈 李 超
王晟宇 刁嘉伟 孙东印 韩志文 刘天琦 高 嵩
任昱宣 韩婷婷 马 荣 雷 鸣 梁金瑞 周泳旭
包晓莹 苑玮庭 毕舒良 李京知 邢家骏 冯天意
简江瑀铖 丹真列旦
对于以上人员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属实,应签署告知真实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3月24日—3月28日
联系电话:55191212
电子邮箱:shuilixuegong@126.com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