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 > 相关新闻 > 学院文件 > 正文

水利教字[2018] 05号文件: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4-11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教务科

水利教字[2018] 05号文件

红线

为合理配置本科实验教学资源,提高实验室利用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规范实验室开放工作,打造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平台,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放原则

实验室面向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开放,遵循“勤于思考、善于协作、肯于实践、勇于创新”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二、开放条件与形式

(一)开放条件

本办法中的实验室开放是指水利与土木工程实验中心所属的各本科实验室,在完成正常本科教学任务、部分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师资、仪器设备、场地条件等资源对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的开放。实验室开放应满足以下条件:

1.开放时间的业余性

实验室开放时间应是学生的业余时间、课外时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课内实验内容,不属于实验室开放范围。

2.开放内容的课外性

开放实验项目的内容必须属于教学计划外,是对教学内容的消化和提高,或是对学院学生的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

3.开放场所的完备性

开放实验室应具有较强的师资、完善的管理制度(卫生、安全等)及足够的空间。

(二)开放形式

1.教师课题开放型

指导教师结合科研课题,设置具有科研潜质的学生通过努力可以完成的小型创新性实验,引导学生参与科研实践。

2.实验室课题开放型

实验系列、教师系列人员按照学校大学生实验中心开放项目立项工作安排,设置综合性、设计性开放实验课题,引导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学习能力参与相关课题。

3.学生课题开放型

学生依托单独或小组协作申报的大学生SIPT计划校级项目、校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组成的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全国混凝土设计大赛等参赛团队,结合实验室条件开展创新活动。

三、开放组织与实施

(一)实验室开放工作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实验中心协调组织,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实施。

(二)实验室开放实行项目申报制。原则上每学期申报一次,时间为开学第一周。申请人填写《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由实验中心主任、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后,交至学院教务科存档。

(三)申请的学生须了解项目的研究任务、试验方案与研究目标,经学院批准的实验室开放申请,申请人须合理安排时间,按要求完成实验任务。

四、指导教师职责

(一)实验室开放期间应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维护教学秩序、管理仪器设备及实验室安全等工作。

(二)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未预习的学生不允许做实验。

(三)指导教师应引导学生认真观测、科学分析,并巡视、检查学生操作情况,发现问题须及时纠正。

(四)指导教师应密切关注学生,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五)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须安排学生整理仪器设备,清扫实验室,同时检查仪器设备完好情况,若有问题,应填写《仪器损坏、维修和丢失记录本》,报实验中心处理。

五、学生职责

(一)学生应按照申请的开放时间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缺席。无故未按规定时间进行实验超过2次者,将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的资格。

(二)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明确项目研究任务,撰写实验方案,做好实验前期准备工作。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实行签字制度,须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严格遵守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卫生、安全等各项规章制度。实验后未按规定打扫卫生达到2次者,将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的资格。由于操作、管理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参加开放实验的资格。

(四)学生完成开放实验后,须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存档。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水利与土木工程实验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2018411

上一条:水利教字[2018] 04号文件:关于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水利教字[2018] 03号文件:关于开展2018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2013) 东北农业大学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地址:中国·哈尔滨·香坊区长江路600号 电话:+86-451-55191502 传真:045155191502 邮编:150030 高校学院网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