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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院发〔2024〕 02号:关于成立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发布机构: 责任编辑: 阅读次数:[]

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院发〔2024〕02

关于成立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科、平台: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农资字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索坤、李茉

副组长:翟继军、刘继龙、王子龙、王国军、伊飞

成员:韩红卫、杨爱峥、张亮亮、张中昊、周延、白雪峰、李衡、李天霄、汪恩良、杨帆、崔嵩、康涛、赵欢、崔琦、张凯歌

(成员由各系、中心、办、科、平台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检查学院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使用效益;

3.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学院资产配置计划;

4.组织开展学院资产购置、验收、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

5.组织办理学院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国有资产的盘点、清查及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7.组织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考核工作。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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