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院发〔2024〕02号
关于成立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小组的通知
各系、中心、办、科、平台: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农资字〔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张索坤、李茉
副组长:翟继军、刘继龙、王子龙、王国军、伊飞
成员:韩红卫、杨爱峥、张亮亮、张中昊、周延、白雪峰、李衡、李天霄、汪恩良、杨帆、崔嵩、康涛、赵欢、崔琦、张凯歌
(成员由各系、中心、办、科、平台负责人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检查学院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使用效益;
3.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学院资产配置计划;
4.组织开展学院资产购置、验收、维修、调拨、处置等工作;
5.组织办理学院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等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国有资产的盘点、清查及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7.组织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的考核工作。
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