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水利院发〔2025〕13号

关于成立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构建好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全院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成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张索坤 李 茉
副组长:李天霄 刘继龙
成 员:张忠学、汪恩良、杨帆、崔嵩、李衡、白雪峰、杨爱峥、沙炎、姜海强、孙楠、蒋睿奇、刘兴超、许强、周欣、关睿、东宇、赵丹、侯为军、邵欣妍、盖兆梅、王岩
二、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统筹协调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3.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5.负责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对在实验室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机制
1.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由组长主持,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和人员参加。
2.各实验室、实验中心成立相应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信息和安全事故情况。
4.希望各实验室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