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
《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已经2012年6月12日第2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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