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原则
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严格按照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指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准确反映科技计划项目实际执行情况。
二、验收组织
1、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主要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验收由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负责组织,聘请3-5位相关行业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推选其中一名专家担任主任委员主持验收会。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项目采取按时段集中验收的方式进行。
2、专家咨询费按300元/人标准,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前交至综合计划处,再由综合计划处负责统一发给专家。
三、申请验收所需材料
1、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科技攻关类、人才专项类、产业化类)(4份)。
2、哈尔滨市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
3、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技术报告。
4、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其中第4、8页会后填写。
5、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决算书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的财务分析报告、项目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报告等)。资助经费35万元以上(含35万元)的项目,需提供经市科技局认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在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网发布)出具的科技专项资金审计报告,(名单发布前,企业仍可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助经费35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项目经费决算书。
6、根据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现场验收时提供佐证材料原件。
7、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类项目验收需提供测试报告的,可以由法定检测机构出具,也可由所在单位出具数据测试报告;用户意见可由应用单位出具应用前景推荐意见。
四、验收程序
1、项目承担单位在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项目完成时间后的6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验收申请(延期须向市科技局相关处室提出延期申请,未提出申请的,视同放弃验收,另行处理),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区县重大产业化项目必须经推荐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
2、项目承担单位先提交1套验收材料,按项目所属领域由业务处统一受理,并会同相关处室进行初审,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项目承担单位反馈审查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反馈意见进行认真修改。
3、验收材料修改后,先提交1套给业务处,由业务处会同相关处室复核,复核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按装订要求(下载)装订成册(装订份数按验收会要求提供),并在5个工作日内送交业务处,业务处在2个工作日内将装订材料移交综合计划处准备验收。
4、综合计划处在收到验收材料后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综合计划处会前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的时间、方式和要求。验收委员会审核科技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审验相关佐证材料,采取评议的方式,当场形成验收结论意见。
5、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登陆哈尔滨市科技信息网www.hrbinfo.gov.cn在“快速通道栏”点击“项目验收”,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生成科技成果登记数据文件(后缀为ARJ)发送至cgdj@hrbsti.com,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4份,到哈尔滨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计划外项目,请登陆哈尔滨市技术市场网“www.hrbtm.com”下载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生成科技成果登记数据文件(后缀为ARJ)发送至cgdj@hrbtm.com,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4份,到哈尔滨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6、成果登记后,15个工作日内到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办理《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登记后的科技成果可以申报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奖励。
说明:
为了方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市科技局开通了验收项目网上填报系统,凡是通过“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签定“计划任务(合同)书”的项目均可以通过网上准备验收材料。具体操作程序:
1、项目申报人使用项目申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点击“项目验收”下的二级菜单“增加验收申请书”,网上在线进行填写。
2、项目申报人仔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逐页保存提交,项目单位登录进行审核。
3、科技局各级负责人审核全部“通过”后,项目完成人按验收装订要求准备验收材料(签字盖章),与相关业务处联系,上交纸质材料。